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校各级党委关于勤政廉政及反腐工作的精神,完善我院干部廉洁自律措施,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廉洁自律制度。
1、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的文件和各种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责任制、执行公务做到:清政廉洁、严于律己、逐项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发生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2、秉公办事。不绚私情。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搞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搞娱乐活动,在与单位和个人交流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4、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领导干部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
6、重大事情坚决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实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化,便于群众监督。
7、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的规定。
8、严禁利用职权职便“吃拿卡要”和谋取私利。
继续教育学院
二00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