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章》辅导报告—孙圣芳在
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的报告
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校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今天开学了,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我们这期培训班是由化学化工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分党校合办的。我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是和大家一起学习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章。十七大党章是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汇聚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一部党章;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承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命的一部党章,是动员全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的一部党章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20多年来,党章的基本内容保持稳定,在党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都对党章进行了修改。我们党通过修改党章,及时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和补充,对于更好的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作为一个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了解党的一些基本知识,懂得党的历史和发展史,端正入党动机,学习党章是必不可少的。对十七大修改的新党章,我想分12个小问题来讲,供大家学习时参考。
一、党的根本性质
1、党的性质的主要内容
①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性质的内容表述
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最新的表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②十七大对党的性质的表述反映了马克思建党学说的新发展
党的十七大对党的性质的表述,符合我们党的历史状况和现实状况,符合当今时代的趋势和要求。一是有利于我们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基本属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二是有利于我们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三是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地建设中国特色主义。在21世纪新的形势下,我们党要带领人民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更深刻地认识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党的阶级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特点,使党始终站的时代的前头,十七大对党的性质所作的科学概括和精确定位,体现了我们党的远见卓识和恢宏气度,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
③党的性质表述的内容分析
党的性质的这一段话,可以概括分析为一个基础:即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两个先锋队,即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一个核心,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三个代表,即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个纲领,即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2、深入理解“两个先锋队”的内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党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
②党是以工人阶级的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这个先进理论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
③党是按照先进的组织制度组织起来的。
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性质,是党的本质和生命。是关系到党的指导思想、宗旨的确立和贯彻,关系到党的纲领、路线的制定和坚持,也关系到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所以坚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性质是马克思政党自身建的一个核心问题。
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理解
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十六大的新表述新规定。它深刻揭示了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民族性相统一的本质,对于我们在21世纪的新形势下,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实际上,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曾提出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的概念。我们党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的典范,因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揭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就把自己不仅扎根在工人阶级群众中,而且也扎根在最广大人民群众中(比如在革命关键时期创造的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的工人阶级,如果不与其他人民阶层联合,如果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就不会胜利,就会失去党的性质和存在在意义;反过来说,人民群众没有自己的先锋队领导。也就没有前进的方向,也就不会取得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先进就在于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党不仅有坚实的阶级基础,而且有广泛的人民群众基础;这也是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取得胜利的根本原因。因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
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理解了,就不难理解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本身是反帝反封反官资的革命运动,本身就有民族解放的性质。党正是在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经过长征奔赴民族解放的前线,毛主席1935年12月在陕西瓦窑堡会议上指出,党不仅代表工农利益,同时代表民族利益。其次,我党是由各民族的先进分子所组成,自建党初期以来,各民族的先进分子就开始加入共产党,使党从革命战争就已经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再次,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发扬和创新者。总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民族利益为根本、以民族品格为特征、以各民族先进分子为主体的这种民族性,所以我们党又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二、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写进党章,这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章修正案对科学发展观作了科学定位,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三、党的基本纲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四、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文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是巩固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依据。
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的基本路线作了一些充实和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
1 奋斗目标中增加了和谐的内容(p13)
2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中增加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容
3 增写了发展市场经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p10)
五、党的组织原则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概括起来就是“四个服从”。
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增写了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科学界定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法。
六、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目标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七、党的宗旨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这个宗旨是毛主席为我党确定的,世界上只有我们中共产党公开宣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任何私利。
这个宗旨也是与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从阶级性看,半殖民半封建的工人阶级是社会最底层的,他们只有彻底推翻整个资产阶级反动统治,自己才能解放;从先进性看,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应该且能够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尊重个人正当权益、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并不矛盾。但是个人利益和价值,只有在为人民利益奋斗过程中才能得到真正实现。看一个人价值实现得怎样,不止是看他“获得”了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奉献”了什么。
共产党人实践宗旨是一辈子是事,不能中途停步。
八、党的组织制度
1、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我党赖以建立、发展的制度保证,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健全其它制度的依据。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确保党的正常秩序,保持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一致,才能凝聚全党智慧、集中全党力量,把全党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统一整体。
2、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见党章的第二章,第30面)
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的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九、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入党誓词中有“严守党的纪律”一条。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它要求党员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模范带头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组织团结统一的规范,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等。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员处理与群众关系的规范,要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廉洁奉公、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维护社会公共权益等。
党纪特点:严肃性、自觉性、统一性(党纪人人平等)
党纪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是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的保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保证。
十、党的作风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和旗帜,是党的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成败。党的作风指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思想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与行为。
毛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又概括了党的作风,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出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这也就是通常说的三大作风。
理论联系实际,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作风。“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创新。
密切联系群众,就是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1929年毛主席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指出了红军不是为自己打仗,而是为群众打仗。1934年毛主席又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甚至讲到柴米油盐问题。1943年毛主席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著名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议》。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就是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作风。1942年毛主席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批评 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944年毛主席在《学习与时局》中提出了著名的“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并说到要“与人为善”,说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000年江泽民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专门就改进党的作风问题发表了专题讲话,强调作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形象。
十一、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章》第22—26页)
1、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①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②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地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③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④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⑤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⑦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不作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⑧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③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④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⑤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⑥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⑧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二、共产党员的条件
党员条件即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共产党员的条件,按照十六大党章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党员的最起码的要求。
第二,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 ,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上述两个方面互相联系,各有侧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条件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条件的有机整体。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