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较高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的中小学管理及教育行政人员。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基层的教育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新要求,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的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三、招生学位类别、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代码 |
学位类别 |
招生领域代码 |
招生领域 |
招生计划 |
0451 |
教育硕士 |
045101 |
教育管理 |
200 |
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
现场确认:2015年7月12日-15日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
五、考试科目及大纲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2、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代码 |
类别名称 |
联考科目 |
考 试 大 纲 |
045100 |
教育硕士 |
外国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教育学和 心理学综合 |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3、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院组织,考试科目、参考书及考试时间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之后公布。
六、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考生本人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院(系)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同时,考生(包括部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论证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学信网址:http://www.chsi.cn/;学位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rz/;)。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生录取办法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招生政策。
八、教学地点(省、市、县)、合作单位
湖南文理学院
九、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在校学习课程和时间按培养方案执行。
十、学费标准
学制2—4年,总学费3万元/人
十一、联系单位与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韩老师(13575219012) 郭老师(15197609833)
联系电话:0736-7189133、0736-7189127、07367189399
十二、重要提示:
1、本教育硕士学位班系华中科技大学与湖南文理学院联合开办,若报名或录取人数达不到开班规模,录取学员由华中科技大学安排在其他教学点学习。
2、录取学员修完所有课程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后,通过论文答辩,教育科学研究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评审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