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学位办〔2015〕4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分别于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每年5月考试语种含英语、日语,11月考试语种只有英语。
我校2015年上半年的考试将于5月23日(星期六)上午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现将此次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本科、网络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籍)生、应届毕业生和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的成人教育毕业生(以下统称为成人教育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任何形式的往届毕业生,不准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三)本省非在校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外校生)需在我校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申请学位授予学校同意,省学位办批准,并由申请学位授予学校将具体名单函告我校,方可在我校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2015年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5年3月13日~4月3日期间登录“湖南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hnedu.cn/),点击“学位考试”-“成人学位外语报名”, 进入“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省级联考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sxw/index.html)(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1)和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
电子照片将在48小时内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2),网报完成。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系统将自动向其发送电子邮件,通知重新上传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12日。
地点:湖南文理学院第二办公楼一楼成教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189121 唐老师
网报成功的报考者现场确认应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学员证(已毕业的携带毕业证,自考生带自考考籍证,无学员证的携带学校成教管理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联机采集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凡未进行网报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和考试证件要求
参加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的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5年5月11日~5月22日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准考证下载,考生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地点
湖南文理学院西院第一教学楼(老校区)。
所有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湘价费函[2004]32号)的规定,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每位考生100元收取。
三、考试大纲
自2014年起,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已启用新版大纲。英语考试按照《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命题,日语考试按照《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命题,以上大纲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2015年7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学位办的网站或者到我校免费查询。从2005年开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不再发放《合格证书》,省学位办将下发考试成绩名册并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违纪处理办法
有关考试纪律、考场管理和违纪行为处理,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颁布的有关考风考纪规定执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六、其他
(一)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果有误,及时修正。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二)省考务办公室设省学位办,电话:0731-84715491(传真);网址:http://xwb.hnedu.cn。
附件:1、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
2、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样表)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