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证件
1、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
2、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此证的获取途径是:每年2月中下旬到政务中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窗口报考,3月下旬参加考试)。
3、师范技能培训合格证(常德市范围内申请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到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培训)。
4、相关专业的学历证。
二、申报
取得上述证件后,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每年申报二次。第一次在5月1日前后,第二次在10月1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决定)。
申报以后的事宜,由教育局安排。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