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考学位论文审核与授予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4/01/25 点击:[]

近期,我校陆续收到自考学生关于学位论文未通过审核与未及时获得学位的投诉,现就我校2023年自考学位论文审核与授予情况,作如下几点说明:

1.学位论文未通过审核与未及时获取学位的学生主要集中在物联网专业,该专业从2020年起进行招生,2022年开始陆续有毕业生毕业,我校要求各助学机构提交学生毕业论文电子档,并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存档。

2.2022年开始,教育部要求获得学士学位的所有学生毕业论文都需上传至教育部指定的审核系统中,2023年省教育厅对我校上传至教育部系统中的自考物联网专业学生学位论文进行了抽查,其审查意见为应认真加强审核,全面提高质量。

3.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指示,继续教育学院安排了相关专业老师对各助学机构提交的申请学位的1902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了重新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终审,并于202312月授予了学位。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论文的审核意见通过各助学机构及时告知了相关学生。在学位申请工作开始之初,自考服务中心已经通过官网发布公告、微信群发信息、督促各助学机构电话等方式告知学生,要求学生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注意学位申报的时间节点,认真准备好学位申请材料等。

4.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在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时间段内,我们将继续组织并配合学生做好学位申报工作,并请学生们密切关注学校官网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与各助学机构的沟通与联络。

                                     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5日

(一审:杨名,二审:龚紫斌,三审:马雨林)